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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垃圾车、垃圾箱、垃圾桶采购)招标公告

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垃圾车、垃圾箱、垃圾桶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垃圾车、垃圾箱、垃圾桶采购)已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采购,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单位为沧源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现对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垃圾车、垃圾箱、垃圾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垃圾车、垃圾箱、垃圾桶采购)

2.2采购预算:139.92万元。

2.2 采购内容: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垃圾车、垃圾箱、垃圾桶采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4 交货期:自接到采购人采购通知之日起 90日历天以内。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同时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乙方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甲方在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2.7质保期:售后维护保修期为1年,在保修期内因非人为原因或故障维修后设备依然无法使用,投标人无条件更换。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禁止借用资质参与投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3财务要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经济实力(提供2017年或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须提交成立至今已有的财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应提供20191月至今期间连续三个月(税款所属时期)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购买社保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缴纳凭证;2、投标人所投产品所属行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属免税范围的,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85201989(北京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网址:http://60.161.139.102/,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议现场将文件费交至本项目代理机构,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829 09 00 分,地点为:沧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沧源佤族自治县摸你黑广场3号楼一楼)

5.2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5.2.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1.139.102/),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源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址: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葫芦小镇144   

联系人: 黄黎评              

  话: 1898830090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昆明市白龙路1496

联系人:何桂至

  话:19988139920

八、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9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1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六)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