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环卫网

花溪街道珠江城等4条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项目(20C0079)公开招标公告

花溪街道珠江城等4条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项目(20C007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9月23日

项目概况:

“花溪街道珠江城等4条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C0079 采购执行编号:CQBN20200190

项目名称:花溪街道珠江城等4条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31,947.96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一、作业范围

花溪辖区珠江城等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包含:典雅花溪半岛周边道路、香港城道路、珠江城周边道路、土道路(小桥至儿童福利院至渝南分流道)等次干道的路面、护栏、环卫、绿化、文化等设施的清扫保洁、街面冲洗及机械化作业;暴露垃圾清运;12319投诉限期整改案卷、数字中心平台巡查限期整改案卷、网络舆情投诉案卷、临街主次支干道的“牛皮癣”清理等。共计清扫面积142765.25㎡  (详见附件3)。

二、作业标准及考核办法

  按《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日常管理工作考评方案(暂行)的通知》渝城综管〔2019〕1号及《花溪街道主次干道环境卫生市场化作业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花溪街道主次干道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执行,且考核标准街道有权单方面根据市、区考核需要进行调整,无须征得中标单位同意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投标服务期为叁年,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期间采购人有权按合同考核办法约定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省部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9月23日 至 2020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00:00:00至12: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0月15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15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暨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暨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

采购经办人:於老师

采购人电话:6286109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62861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杨莲

代理机构电话:66231389

代理机构地址: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於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62861096

九、附件

花溪街道清扫保洁服务外包招标文件(按专家意见修改)-采购人(郑审)(1).doc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安排招标采购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公告(2).docx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南(2).doc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