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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生活垃圾,填埋和焚烧适用的税率是?

税务总局权威解读:

六项最新增值税政策和管理措施:

近日,为促进汽车消费和产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1号,以下简称21号公告),明确和延续了汽车相关税收政策。同时,税务总局还针对纳税人反映集中的问题,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对部分政策口径和征管操作事宜进行了明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吴晓强就纳税人所关注的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讲解,了解一下吧。

关于废弃物专业化处理适用增值税税率

现代生活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废弃物产生,比如各种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电子垃圾等)、污水、污泥、废气等,这些废弃物都需要进行专业化处理,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甚至实现循环利用。

营改增以前,纳税人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处理处置,都属于增值税“劳务”范围,营改增之后,因“劳务”与“服务”概念相近,范围较难准确区分,有部分纳税人不清楚自己该适用哪一档增值税税率,为此,税务总局在9号公告中区分不同业务模式,对废弃物处理业务适用税率进行了明确。

(一)第一种情况

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实质是提供了一种“服务”,属于营改增“现代服务”税目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应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例如,一家垃圾处理公司,受政府部门委托,对居民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并收取了处理费用。该公司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是进行填埋,没有产生能够继续销售的货物,那么他提供的就是一种“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应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再比如,一家污水处理厂,受一家制药厂委托,对制药厂产生的废水进行净化处理,并收取了处理费用。净化后的废水测试达到排放标准后直接排入河流,没有产生能够继续销售的货物。那么,污水处理厂提供的也是一种“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二)第二种情况

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加工”的定义,受托方应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所称的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例如,建筑公司引入专业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公司,将产生的建筑垃圾加工成再生砖,再生砖归属于建筑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公司提供的就属于“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再比如,农场委托专业机构对其每天产生的动物粪便进行收集、处理,加工成的肥料归属于农场,那么,专业机构也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应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三)第三种情况

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处理后虽然产生货物,但货物归属于受托方,这种情况并不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加工”的定义,受托方实质上还是提供了“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应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另外,受托方如果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则按照销售货物,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例如,一家垃圾处理公司,受政府部门委托,对居民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并收取了处理费用。该公司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是进行焚烧发电,并将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此业务实际上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看:一是为政府部门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二是销售电力,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9号公告对废弃物处理的适用税率进行明确后,原来适用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比较关心的是,被划为“服务”的废弃物处理业务是否还能够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初衷是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凡是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条件的,即使被划分为“服务”,也仍然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