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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物业及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物业及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物业及安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8日 9点 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物业及安保服务。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20201310

项目名称: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物业及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该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须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0年12月2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 8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12月 8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卧龙路21号

联系方式:18245970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6158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文东

电话:1824597007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 维

电话:    0459-6158157           

      

      附件: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大庆市龙凤区,占地面积24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其中主要包括:法院办公楼、青龙山法庭、卧里屯法庭、食堂、室外运动场等。

二、人员配置

具体为:管理人员3人,室内保洁员12人、室外保洁3人、园林绿化1人、电工3人、综合维修工3人、保安16人、更夫3人,总计44人。

三、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室内保洁

1、服务内容:法院办公楼、青龙山法庭、卧里屯法庭、车库、食堂等公用部位的卫生保洁,包括走廊、卫生间、楼梯、大厅、门窗、墙壁、天棚、窗台、暖气、消防器材等的保洁。2、室内地面每天及时清理,达到无污迹、纸屑,无灰尘、无水渍。3、卫生间每天及时清理,果皮桶内垃圾不得超过2/3。4、玻璃每年集中擦拭2遍,目视洁净、光亮。5、会议室使用频繁,在会议召开前和会议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随时发生,随时保洁,按法院要求进行物品摆放。6、场馆每天打扫,达到地面无垃圾、杂物,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7、垃圾收集每日清理两次,收集点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8、墙壁天棚无灰挂,洁净光亮。9、消防器材洁净摆放整齐、无灰尘、无灰挂。10.每年对全院的玻璃进行2次清洁。

(二)、室外保洁

1、服务内容:法院门前至卧龙路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停车场、道路、树带、院内停车场、的卫生清洁,垃圾收集和清运以及夏季院内的药物灭蚊,冬季清雪等工作。2、道路、场地每天清扫2次,8小时内巡回保洁,目视地面干净。3、室外场地无可视垃圾,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4、垃圾清运及时,必须日产日清。2米范围内不得有刺激性气味。5、夏季对人行道板、铺装上杂草进行清除消杀。6、院内积水4小时清理完毕。7、院内积雪早8.30前清扫完毕。8、室外的宣传板、停车场的清洁工作根据季节随时清洁。

(三)、维修服务

1、法院办公楼、青龙山法庭、卧里屯法庭、车库、食堂等办公设施及生活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梯间走廊通道、门窗、供电、照明、室内上下水管线、卫生间、书柜、办公桌椅、安检门等日常小修。2、建立维修巡检制度,定时、定期、定人进行巡检,建立巡检制度,有巡检记录。3、维修人员每天对公共设施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急修5分钟到达现场,小修事不过日,维修合格率100%。4、编制公共设施年度检修保养计划并严格实施。5、所管公共部位的设备运行良好,设备表面清洁、无污迹,无故障运行率100%。6、污水管清理及化粪便池清掏每年不少于两次。

7、维修工技能要求:维修工掌握熟练的水暖维修技能、电焊技术、高低压设备维修等,维修工人具备各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除此之外具有维修办公桌椅、维修门锁、维修石材窗台台阶等技能。8、维修工工作范围:(1)室内上下水管线、卫生间各种设施、设备和器具的维护;室外下水设施的维护。(2)法院配电系统、全部照明和用电设备的维护。(3)室内供暖管线和设备的维护。(4)法院全部消防设施的巡查和维护。(5)门锁、石材窗台台阶的维修。(6)全部塑钢窗的维护。(7)法院搬运等临时用工。(8)楼体外墙皮情况观察及2米以下修复。(9)室内墙壁简单修复。(10)室内地面的小范围坡拆和简单恢复。9、对维修工的要求:(1)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维修作业,确保质量和安全。(2)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遇突发事件应立即由家中赶往法院,进行抢修处理。

10、其他特殊部位服务要求:(1)每天7:30以后对委托公共场所全面系统保洁一遍。(2)对走廊覆盖保洁,包括墙面污迹、划痕的清除等。(3)法院室内、外产生的各种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4)负责完成院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保安

1、值班基本条件

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依据国家有关行业危险等级划分,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或最高年龄要求,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了解有关保安管理政策、规定,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敌技能。

2、值班人员站岗制度及相关要求:

(1)按法院规定的时间定时开、关大门并按规定站岗。及时清理门前的滞留车辆、流动商贩。(2)设固定岗位设专人负责,对来院办理案件的人员进行安检(3)对无理上访人员、不接受安检人员、疑似精神病人的人员要重点布控,发现异常及时控制并汇报值班领导。(4)按规定着装(装备)站岗,衣领、扣子、徽章、帽子、领带等均佩戴整齐。(5)站岗时不得用餐、抽烟、不与人闲聊,不随意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6)保安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法院的形象,避免与外来人员发生冲突,积极化解矛盾。(7)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安检来院人员,做好详细登记,严禁随意进出。(8)对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3.外来人员入院保安制度:

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应进行有效证件查验和登记;对参加庭审活动的诉讼参与人、第三人和参加旁听的人员,在进行证件查验和登记的同时,还应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4.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场所:

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

未成年的(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精神病和醉酒的;

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

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

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

5.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

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

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和其它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棍棒等管制物品;

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其它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

6.对证件的查验和登记:

是否超过有效期;

照片、姓名、年龄、性别等相关要素是否与持证人相符;

准予旁听的证件是否与旁听的案件和法庭相符;

设立专用登记本,对受检者进行证件登记。

7.对人身的安保检查:

(1)引导员提示受检者取下随身携带物品,放置于设在安全检查门边的工作台上;

(2))对通过安全检查门报警的受检者,保安员应当令其重新过门检查或采用人工安全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检;采用人工检查时,对女性受检者的人身安全检查应由女保安执行;

(3))人工检查分手持探测器检查和手工检查两种方式。进行人工检查的具体顺序是:由上到下、由里到外、由前到后。即从受检查者前领起,至双肩外侧、双手手掌、双肩内侧、腋下、背部、后腰部、裆部、双腿、脚部。进行手持探测器检查时,手持金属探测器移动要平稳、均速;进行手工检查时,应以“触压”为主,手的用力要适当、均匀;

(4)对检查有疑点的受检者,应进行询问;

(5)检查完毕后,应提示受检者取走自己的物品。

8.对随身携带物品的安保检查:

(1)应对所有箱包进行安全探测检查,对有疑点的箱包还应用手工方式进行当面开包检查;

(2)开包检查时应注意箱包的底部、角部和外侧小兜,注意发现夹层;

(3)对包(袋)等被检查物检查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或弄脏,涉及个人隐私物品应注意妥善放置;(4)对有疑点的物品,要进行询问,对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应先行控制再询问;

(5)检查完毕后,应协助理妥箱包,并提示受检者取走自己的随身携带物品。

9.对查出的限制物品、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的处理:

(1)对限制物品实行寄存制。对限制物品的物主证件和限制物品的件数、型号进行登记,经受检者确认签字后,发给寄存号牌。限制物品暂时寄存于物品柜内,待庭审结束后,凭本人证件和号牌,在确认物品齐全、完好并签字后取回寄存物。对寄存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遗失;

(2)对不许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等管制物品予以收缴,由司法警察部门统一处理;

(3)对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和其他不得带人法庭的物品,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限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

10、对拒绝接受安保检查或不服从安保检查人员安排的受检者,应阻止其进入审判法庭。不听劝告者,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11、执行安全检查任务的保安有擅离岗位、懈怠、渎职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据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进出人员管理制度

(1)凡来访人员、须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表,电话联系被访者同意后,院内工作人员来接到访人员或当事人,方可放行。

(2)保安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院的外来不明人员的证件,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法院,确保法院平安。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法院并作好解释工作。

13、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法院在正常工作期间,应关闭好后门。严格控制外来车辆、三轮车和机动车辆进入院。

(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院内的车辆或其他为法院服务的车辆,需经院领导同意后,在保安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人员安全。(特殊车辆可先放行再立即汇报)    

14、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保安人员对进出法院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法院。(2)保安人员对带出法院的大宗物品要请示院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15、巡逻制度

(1)每天早上开门前、关门后、午休三个时间段做到定时巡逻(负责到人)发现问题例如:打架、盗窃、跳栅栏等现象及制止并做好记录。

(2)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重点部位要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16、其他工作(1)保安人员肩负着法院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不得擅自离岗。(2)及时排除门外(法院规定的范围内)的摊点、车辆、堵塞障碍物,对不服从管理,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3)业务培训是保安人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位保安人员都必须参加全部培训。保安人员要主动进行业务练兵,摸熟摸透与安全、消防工作相关的环境、人员、设施等等因素,掌握接待、应对基本功,以熟生巧,以提高业务知识和技能来提高工作效率。(4)做好门卫室卫生等工作,门卫室内、外卫生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做到门前四包。(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加强合作。(6)妥善保管好橡皮警棍、警叉等应急器械。(7)保安人员应在物业公司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好以上制度。(8)定期巡查,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如因工作失职,法院有权辞退。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更夫

1、基本条件: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年龄依据国家有关行业危险等级划分,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或最高年龄要求,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了解有关更夫管理政策、规定,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2、要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尽职进责。

3、掌握水、电、采暖分布情况,掌握报警电话、报警常识,掌握灭火器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4、工作时间内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经常巡回检查(照明灯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等),管理和看护好各种设施,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处理或报告。

5、下班后必须将楼内外全面检查一遍,关好大门和门窗,关闭非使用电源。

6、负责对外来人员的检查和记录,发现寻衅滋事、闹院人员立即劝其离开,并向领导汇报,对不听劝阻者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7、值班期间不许喝酒,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许擅离岗。

8、因更夫工作失职造成被盗或其他经济损失,视经济损失大小决定对更夫的经济处罚或辞退,严重的依法交给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9、对突发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

(六)、机械设备的配备

按照要求提供相符的机械设备,保证按时维修,按时保养并且缴纳各种费用,确保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

四、其它要求

1.物业公司必须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要求具备物业管理、设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并执有相关上岗证书。

2.物业公司聘用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对员工年龄、身体状况等的相关要求,工资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3..中标公示期内,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要求,按时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人员及机械设备证件原件进行复核及设备现场确认。

 

验收程序:由采购单位依据本项目文件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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