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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太平、高家片区污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3000285

二、项目名称:太平、高家片区污水管网综合整治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兴熙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斑竹园街道兴柏路 1号 48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兴熙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太平、高家片区化粪池和污水管网综合整治服务 供应商主要负责对太平、高家片区化粪池清掏和污水管网疏通工作,该两处片区点位共计9处化粪池,其中清掏高家片区内北延新居化粪池A区2个共800立方米,B区2个共800立方米,C区1个共1000立方米,D区2个共1000立方米;太平片区内龙湖天钜化粪池1个共1000立方米,凤凰故居化粪池1个共1000立方米;以及疏通、冲洗9个化粪池排向市政污水管网的连接污水管网。 1、高压清洗,疏通管道,清理积水井、沉淀井。 2、化粪池采用机吸方式处理,主要对池内污物稀释并清理。 3、化粪池、沉淀井、排污口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4、供应商将清掏的残渣、污物清运到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 5、化粪池、沉淀池、污水井内污物全部清理完毕见清水,达到采购人认可标准。 6、污水管网全部检查口及沿线管网无污物,保证畅通。 7、供应商自行负责将化粪池和生化池内的粪渣及垃圾,按照相关规定全部打包外运出,无遗撒、遗漏现象。 8、负责施工场地环境卫生并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场地清洁、无异味。 9、施工完毕后恢复施工场地原有的设施和配置。 10、严格按照国家污泥处理相关要求进行清掏、脱水、干化、消毒、除臭、打包、转运、处置等。 11、对清掏后的污水处理站所有池子及地面进行冲刷,达到干净、无污物,符合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12、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相应安全措施及现场警示工作,避免给社区居民出行带来不便造成安全隐患。 13、供应商必须为所有职工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我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要求。 48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赛陈巧(采购人代表)裴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支付金额:75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423210200005830[2023]00911;预算总金额:50.00万元;政府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13020000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3、重要提示: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各潜在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承诺,对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仁爱路99号

联系方式:028-83916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原华都九龙广场)蓉1栋11层1107-1108室

联系方式:028-61062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吕先生

电话:028-61062777

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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