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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彭州市2023年第九届成都国际都市现代农业博览会布展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3000228

二、项目名称:彭州市2023年第九届成都国际都市现代农业博览会布展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益哆哆广告有限公司 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东大街17号 3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益哆哆广告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展览服务 彭州市2023年第九届成都国际都市现代农业博览会布展服务 第九届成都国际都市现代农业博览会布展服务,包括展位的设计制作、安装搭建,展会结束后完成布展设施拆除清理和布展涉及的其他服务。2.服务标准:满足彭州市第九届成都国际都市现代农业博览会布展服务内容和要求。 1.展示内容:展位整体设计符合彭州城市和彭州农业形象,充分展现彭州“1+5”特色产业体系(粮食+蔬菜、川芎、大蒜、食用菌、冷水鱼),树立“中国西部菜都”形象。以实物产品陈列为主,通过灯箱、多媒体、墙体文字(图片)及产品陈列等方式进行展示。展位整体规划科学、合理,简洁大气、视觉冲击力强,设计方案有现代时尚感和科技感。 2.展位位于在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11号馆A05(展位示意图详见附件),展位面积:500平方米。2023 年 10 月 24 日-10 月 26 日完成搭建,2023 年 10 月 30 日 17:00-24:00完成拆除。 3.根据展示内容和要求制定设计方案包括展陈设计文案策划和布展大纲、总体平面布局方案、参观路线、产品展示区域造型、IP设计、展厅各部位空间效果图、多媒体、地面铺装布展实施方案内容。 4.展示区域内供应商应配置应包含高清全屏幕、音响设备系统、灯光设备系统等。设计方案须说明展陈物料制作工艺、物料制作材质要求、安装技术方案等。 5.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在撤展后所有权依然由成交供应商所有。 6.其他设计要求 (1)设计时涉及到材料的,供应商须明确所用材料种类、材料质地材料规格等。凡在室内使用的打造材料,均须使用不燃材料,优先使用环保材料。 (2)设计时涉及到字体的,供应商须明确各项字体种类、字体大小、字体形态等。 (3)设计时涉及到制作的,供应商须明确制作工艺(如:焊接、防锈、烤漆、打磨、单层或双层、雕刻、倒模、镂空、丝印、浮雕等)及其流程等。 (4)设计时涉及到安装的,供应商须明确安装方式(如:焊接、预埋浇筑、悬挂等)。 (5)设计时涉及到效果的,供应商须明确效果形态(如:木纹、颜色种类、内外装饰、装裱等)。 7.供应商提供的展陈设计方案和预算须经采购人审核,并根据采购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直到形成最终展陈设计方案和展陈实施方案项目清单。供应商展陈设计方案及时进行展厅的材料制作及安装,制作安装完成后,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标准对制作现场进行全方位的清洁服务,达到干净、整洁效果。 8.供应商须按采购需求配备相应服务人员,展示区域物料搭建及现场维护要求:物料搭建进度安排应按照执委会的布展时间节点要求进行,做好现场的搭建工作管理和秩序维护,确保安全作业,保质保量按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9.展会结束后按照执委会和采购人要求完成展示区域物料、设备拆除清理。 10.成交供应商若接到采购人售后服务电话须立即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场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展陈设施因质量问题、安装不到位等而造成的维修、维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11.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自行负责履约过程中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一切安全问题,如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2.供应商所有材料的组装、铺设、安装均需避免安全隐患,符合消防要求。若供应商使用材料或安装技术不规范给第三方人员造成伤害或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3.供应商负责物料安装搭建过程中的垃圾清运、现场卫生等所有清洁事宜,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规范,降尘降噪。 14.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编制服务方案,展陈设计方案以图文并茂形式体现包括展陈设计文案策划和布展大纲、总体平面布局方案、参观路线、产品展示区域造型,布展实施方案包括布展设施搭建物料运输、布展设施物料制作、布展设施物料安装、展示区域内设备配置及安装、布展设施和设备拆除清理方案,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方案包括服务质量控制目标、服务质量控制措施、项目实施安全管理方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布展设备和设施损坏应急处理方案。 2023年10月27—30日 满足彭州市第九届成都国际都市现代农业博览会布展服务内容和要求。 38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大富雷健岑樱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8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18223210200002614[2023]00538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40万元3.采购品目信息:C22020000展览服务。4.监督机构: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8-83878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道政通西路299号丽阳星座(商业)3号楼三楼301室

联系方式:028-82707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2707206

四川光华政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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