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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东石镇铁制垃圾桶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晋江市东石镇铁制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晋江市东石镇铁制垃圾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ZH(2016)CG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项目联系电话:855855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晋江市东石镇

联系方式:小蔡、855855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0595-2880882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东石镇铁制垃圾桶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的委托对晋江市东石镇铁制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FJZH(2016)CG052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晋江市东石镇铁制垃圾桶采购项目采购一览表”;

3.投标人条件

(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企业法人。

(2)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具有相关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3日(周六、日不休);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于工作时间的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3日;

6.开标时间:2017年2月8日09:30时(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楼开标大厅)。

8. 采购预算价:18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本次采购设有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在开标现场唱标前公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投标保证金缴纳、购买采购文件及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户名: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4208 6898 545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泽支行

注: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述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形式代缴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电  话:85585567

联系人:小蔡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楼

E-mail: dl@fjzhuhong.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8808829     传  真:0595-28108869

联系人:小张、小王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11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企业法人。(2)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具有相关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18日 14:30 至 2017年01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楼)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