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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丰信-公开招标-2016-FX024ZC-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禾山街道办事处-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禾山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丰信-公开招标-2016-FX024ZC-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禾山街道办事处-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丰信-公开招标-2016-FX024ZC-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禾山街道办事处-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采购

项目编号:2016-FX024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5528541/55285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禾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邵小姐0592-5528541/5528542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台湾街207号天地花园C栋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吨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采购     22部

0.5吨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采购   5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近期(指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另外,若投标人的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也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但应作出书面说明。】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并非所有行业均应缴纳这三个税种,部分行业若没有缴纳上述某个税种,须作出书面说明或声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执行三证合一或营改增的,按新政策执行。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或承诺书等);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人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7、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7日 10:21 至 2016年08月18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台湾街207号天地花园C栋8楼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台湾街207号天地花园C栋8楼厦门市丰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