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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第三包至第六包公开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第三包至第六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第三包至第六包

项目编号:0773-1641GNOA006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艺芬、张妃、邹家恒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中里

联系方式:010-64652224-51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艺芬、张妃、邹家恒010-6840502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分包预算(万)元

交货时间

交付地点

3

8吨单臂吊车

10

532

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买方指定地点

4

5吨单臂吊车

18

900

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买方指定地点

5

5立方垃圾压缩车

8

296

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买方指定地点

6

12立方垃圾压缩车

4

208

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买方指定地点

 

  1.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具有允许企业生产相关货物的证明资料;3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3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31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0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1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玖佰叁拾陆万元整(¥19,360,000.00元)

2、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400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08月31日至2016年09月0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5、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1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开标时请各投标人安排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8、传    真:010-6840500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86708011281000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