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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垃圾桶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垃圾桶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HZDF-GK2016-B0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垃圾桶采购项目(第二次)

2. 项目内容及数量:采购660升垃圾桶1500个,240升垃圾桶2000个(塑料垃圾桶1800个,脚踩式塑料垃圾桶200个)。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2,100,000.00)。

4. 报价上限: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2,100,000.00)。

注:若单价或总价超出报价上限,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交货期: 分期供货。采购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向中标人提出具体供货数量要求,中标人确保在采购人提出供货要求后12小时内,按要求将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加工、销售垃圾桶产品的个体工商户,已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不能体现营业范围的提供工商局网站打印的公司章程或能体现经营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如非生产厂家的,须持有所投生产厂家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原件,以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4、供应商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如供应商非生产厂家的,则代理生产厂家及供应商均须提供)(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921日~0927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资格中的2-3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格中的第4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标书用);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014   0900-09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014 09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号开标室转号评标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ngpc.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悦路63号

联系人:郑伟强            联系电话:1892691003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联系人:吴贤发

联系电话:0756-6300440    传真:0756-2213166

3. 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姓名:罗先生

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电话:0756-2525396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碧涛支行

   :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018712729012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0921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