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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石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石棉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FJG-ZC-2018-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778081884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棉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棉县长征路9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177808188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女士,028-65775322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棉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石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FJG-ZC-2018-020   

二、招标项目:石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最高限价360.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2.投标人应当为诚信企事业单位、无违法失信行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将被拒)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需提供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9年 1 月 24 日至2019年 1 月 30 日10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 2 月 25 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 2 月 25 日10时投标截止时间)

八、开标地点: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石棉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石棉县长征路9号

联 系 人:罗海峰

联系电话:1778081884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联 系 人:  林女士

联系电话:028-6577532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4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九兴大道十号泰山科技大厦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2.投标人应当为诚信企事业单位、无违法失信行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将被拒)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需提供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