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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2023年净月高新区清扫保洁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2023年净月高新区清扫保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2023年净月高新区清扫保洁

项目编号:JLSBLB2020-CG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858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区生态大街6666号

联系方式:180044432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青 0431-8168583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20年-2023年净月高新区清扫保洁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SBLB2020-CG19

项目概况

2020年-2023年净月高新区清扫保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楼11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6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0-95

项目名称:2020年-2023年净月高新区清扫保洁;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

本次招标共划分十个标段:

第一标段:福祉大路环卫清扫保洁(包含商家上门收集工作)、冬季清雪、运雪,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847.3万元/年,三年共计2541.9万元;

第二标段:净月大街环卫清扫保洁(包含商家上门收集工作)、冬季清雪、运雪,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858.9万元/年,三年共计2576.7万元;

第三标段:生态东街清扫保环卫清扫保洁(包含商家上门收集工作)、冬季清雪、运雪,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689.8万元/年,三年共计2069.4万元;

第四标段:新城大街环卫清扫保洁(包含商家上门收集工作)、冬季清雪、运雪,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571.7万元/年,三年共计1715.1万元;

第五标段:聚业大街环卫清扫保洁(包含商家上门收集工作)、冬季清雪、运雪,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540.6万元/年,三年共计1621.8万元;

第六标段:临河街环卫清扫保洁(包含商家上门收集工作)、冬季清雪、运雪,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1011.9万元/年,三年共计3035.7万元;

第七标段:普阳街环卫清扫保洁(包含商家上门收集工作)、冬季清雪、运雪,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134.2万元/年,三年共计402.6万元;

第八标段:生态大街北环卫清扫保洁(包含商家上门收集工作)、冬季清雪、运雪,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845.4万元/年,三年共计2536.2万元;

第九标段:天泽大路环卫清扫保洁(包含商家上门收集工作)、冬季清雪、运雪,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502.4万元/年,三年共计1507.2万元;

第十标段:生态大街南环卫清扫保洁(包含商家上门收集工作)、冬季清雪、运雪,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835.6万元/年,三年共计2506.8万元;

最高限价系数:1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道路清扫服务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除第七标段外,其余标段投标人还应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许可证;

1.2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至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近一年2019年全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4具有近一年2019年全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5投标人具有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类保险;

1.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1.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1.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对本项目10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1.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楼1109室;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需提交以下证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标明所投标段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许可证(第七标段除外);

(4)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6)具有近一年(2019年全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7)具有近一年(2019年全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2017年-2019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证明;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投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须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lsblb@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并与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合格,未确认或因未注明联系方式导致无法确认的,投标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加盖公章(鲜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第七标段800元,其余标段:1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 6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国家广告产业园2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APP”视频会议方式或现场开标方式,选择视频会议的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视频会议,如未及时参加视频会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文件以邮寄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派一名投标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区生态大街6666号        

联系方式:18004443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0431-816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 话:0431-81685832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邮编:13002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513.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8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国家广告产业园2号楼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