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环卫网

东莞市茶山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茶山镇内河涌暗渠溯源摸查及清淤项目成交公告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茶山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的委托,就“茶山镇内河涌暗渠溯源摸查及清淤项目”项目(项目编号:441900-31-202006-310040-00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441900-31-202006-310040-0004

项目名称:茶山镇内河涌暗渠溯源摸查及清淤项目

项目联系人:梁锡恩

联系方式:0769-21682660-8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茶山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茶山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工0769-81860383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锡恩0769-21682660-807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441900-31-202006-310040-000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6日

成交日期:2020年06月29日

总成交金额:390.9945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中标单位:广东华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体)广东绘宇智能勘测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成交金额(元):3,909,945.50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103号1单元511室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白沙路1号欧比特科技园研发楼1楼102房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7956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艳芳、莫巧玲、刘振威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用户需求明细

第一章 商务需求书

序号

条款名称

说  明

1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日起30日内。

2

★付款

①本项目由政府财政投资,采购人将根据财政拨款的到位时间支付项目款。该条款为支付项目款的第一解释条款,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或该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和程序因流转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成交人延期施工及服务的理由。

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进度完成至50%时,按项目中标单价计算支付;余下款项待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工作量计算支付(如实际工作量按单价计算超出预算范围的,由成交人总价包干,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③成交人请款时必须提供有效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3

单价限价

暗渠摸查180元/米;

管线溯源测量6500元/公里;

暗渠清淤480元/立方米。

4

项目限价

人民币叁佰玖拾壹万叁仟壹佰元整(¥3,913,100.00)

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6

报价内容

①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②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报价应包含完成项目勘察清淤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项目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配合费、预留金、质保期服务、验收手续费和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部费用。

7

其他说明

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可调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对勘察范围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及本采购文件涉及到的范围内的施工进行总承包报价。

成交人应依法处置淤泥。

8

合同条款

供应商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第二章 技术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根据东莞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3月3日下发《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任务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1,尽快启动所有暗渠的溯源摸查及整治工作;2,清淤同步摸查暗渠的排水口现状信息,对排污口进行溯源;3,各流域现场指挥部要加强清淤方案的技术把关和时间安排,尽量避免清淤工作造成断面水质波动。4,强化督导协调,对整改落实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适时采用行政约谈,问责等方式,推动各单位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根据东莞市水务局3月12日下发《关于开展内河涌暗渠清淤工作的函》文件要求:要立刻启动所有暗渠的溯源摸查及整治工作,4月底前完成茅洲河、石马河流域内河涌暗渠清淤,6月底前完成其他流域内河涌暗渠清淤。各有关部门和镇街(园区)要深刻认识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定信心决心、迎难而上,聚焦考核断面,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各流域内河涌暗渠清淤工作,确保按照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的有关要求完成内河涌暗渠的溯源及清淤整治工作。排查范围为纳入2020年镇街(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评价方案。

本项目为茶山镇内河涌暗渠溯源摸查及清淤项目(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位于东莞市茶山镇。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对茶山镇内河涌暗渠段内进行排放口溯源摸查,淤积清理。该工作主要涉及暗渠河道共计7条:沙墩渠、塘边渠、茶山内河支渠、上元渠支渠、京山渠、卢溪渠、刘周渠支渠等排水箱涵进行清淤。

 

二、现场踏勘

1、本次招标不举行集中现场答疑会,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项目期限的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采购人对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所作的任何判断和决策不任何责任。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得有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工程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三、主要工作内容

1、暗渠勘察服务工作内容:

(1)依据东莞市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及水务局文件要求,需对全市各镇暗渠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及方式如下:

①调查方式:采用管道潜望镜QV,管道机器人CCTV,蛙人等有效技术手段进行定位调查。

②调查内容:暗渠断面尺寸,暗渠准确坐标位置走向,暗渠检查井坐标位置,暗渠结构,暗渠内综合管线分布,暗渠标高及所在路面标高,现状水位,淤泥厚度及淤泥量,暗渠内排放口(雨水,污水或合流)分布及溯源。

(2)声明

1.本次招标不举行集中现场答疑会,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项目期限的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采购人对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所作的任何判断和决策不任何责任。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得有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工程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本项目施工用水、用电由成交单位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水电接驳和报装费用须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并由成交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5.施工沿线的各种地下管线设施、成交单位须自行探测调查,以确保原有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以及排水的通畅,施工过程中若有损坏或堵塞,由成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暗渠清淤服务工作内容:

1.本项目的主要承包内容是茶山镇内河涌暗渠溯源摸查及清淤项目(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

2.本项目施工用水、用电由成交单位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水电接驳和报装费用须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并由成交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3.施工沿线的各种地下管线设施、成交单位须自行探测调查,以确保原有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以及排水的通畅,施工过程中若有损坏或堵塞,由成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严禁随意倾倒在 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施工中应注意清理施工场地,做到随做随清。施工项目现场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

5.淤泥处置由成交单位负责,处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四、调查范围工作量与费用预算

1、暗渠勘察服务调查范围工作量与费用预算:

(1)工作范围河道所在位置分布图

(2)调查工作范围

序号

暗渠所在河涌

长度(米)

调查综合单价(元/米)

1

沙墩渠

830

180

2

塘边渠

560

180

3

茶山内河支渠

610

180

4

上元渠支渠

450

180

5

京山渠

800

180

6

卢溪渠

500

180

7

刘周渠支渠2

300

180

8

管线溯源测量

25公里

6500(元/公里)

注:上述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实施的为准。

 

2、暗渠清淤服务调查范围工作量与费用预算:

(1)清淤河道位置分布图

(2)清淤工作范围

序号

暗渠所在河涌

长度(米)

清淤预计工作量(m³)

小计(元/m³)

1

沙墩渠

830

1660

480

2

塘边渠

560

1120

480

3

茶山内河支渠

610

915

480

4

上元渠支渠

450

450

480

5

京山渠

800

800

480

6

卢溪渠

500

750

480

7

刘周渠支渠2

300

600

480

注:上述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实施的为准。

 

 

五、执行标准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査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城[2014]88号)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

《排水管渠维修养护技术规范》(DBJ440100/T 146-201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2000);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HJ2015-2012。

 

六、质量管理

1.成交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项目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环节和项目质量进行检查,成交人的质检人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2.单元项目完工后成交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和项目质量标准后,报请采购人检查复验。

3.经采购人检查认为质量不合格时,可要求成交人返工,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成交人自负。

4.全部项目完工后,成交人应整理全部质量检查资料,报采购人,作为整个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七、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1.成交人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全工地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管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2.成交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负责,同时应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也应在项目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成交人负责承担施工期间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费用或拖延工期。

3.成交人应负责其管辖区内的消防、防汛和抗灾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做好洪水和气象的预报工作。成交人应对项目及其管辖区内的人员、财产损失负责。

 

八、环境保护

1.成交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等)污染土地、河流,在城区施工要控制噪声,防止扰民。若因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被要求赔偿,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

2.成交人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施工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或焚烧处理,本项目淤泥处置必须严格按照禅城区有关淤泥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相关费用须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在全部项目完工后,除已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外,成交人必须拆除一切必须拆除的临时施工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采购人决定保留的设施,应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解决处理办法。

 

九、计量要求

1.本项目的清淤量,凡超出本技术条款规定部分均不予计量或计算。

2.所有项目的计量方法均应符合本项目合同文件及技术条款有关章节的规定,由成交人负责计量。

3.实物清淤量经采购人签认后,列入成交人每月清淤量报表,作为支付的依据。

 

 

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 “★”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茶山镇内河涌暗渠勘察及清淤服务一项,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玖拾壹万叁仟壹佰元整整(¥3,913,100.00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部分。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