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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代表委员这么说,您怎么看?

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出加强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体现。如何解决各地在垃圾分类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难题?来听听代表委员们怎么说。

全国政协委员李冬玉

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关键,在推行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完善垃圾分类链条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垃圾分类环节多,链条长,收集、转运、处理和利用等环节需紧紧相扣,才能保证整体效果。地方政府要通过安排财政资金和吸引社会投资的方式,保障垃圾分类投入、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系统建设资金。

全国政协委员孟丽红

垃圾分类应打破原始的、低效的全民参与式,她建议,利用先进的科技水平,选用专业的垃圾分类公司,由专业公司选用专业的垃圾分类设备,统一进行垃圾分类,以实现垃圾分类的可持续性及可利用性。

全国人大代表卢天锡

建议推动垃圾分类立法,明确政府及城乡居民在垃圾分类收集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确定垃圾分类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通过正面引导和法规约束规范垃圾分类和收集。加快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将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的重要内容,设立专项资金,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将其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倾斜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王筱虹

垃圾分类存在两个问题,首先是分类后,后端的垃圾处理配套没有到位,其次是高估了垃圾分类在老百姓心中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因此,地方要将后端垃圾分类的配套设施提前做好,在垃圾分类的推广过程中,地方也必须要加强宣传和解释,比如后端垃圾混合运输填埋等等。

全国政协委员王济光

建议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按照有利于居民“认得清、分得明”原则,结合垃圾分类后续处理程序,尽快将先行试点城市实践中积累的有益经验上升为全国统一标准,确定通俗易懂的分类名称,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标示语进行统一,将垃圾桶颜色与对应的垃圾类别规范统一,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的外语译文规范统一,以最大程度方便各地群众分类投放,全局一盘棋地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全国人大代表李秀香

可运用大数据分析及区块链技术,建立垃圾分类的信息服务和管理平台,对垃圾分类处理过程、措施成效和社会成本等因素进行量化分析,对政策效应进行评价,并将垃圾分类与信用体系联系,让垃圾分类纳入信用惩戒框架。还可以适当建立智能化垃圾投放中心,减少或取消无效的路边垃圾投放点,避免高成本、低效率的垃圾分类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刘卫昌

当前农村垃圾治理还存在城市垃圾下乡、加重农村污染情况。一些小城市由于资金和技术的局限,把垃圾向郊区、农村等地“转运”,有的跨县或跨乡镇偷排垃圾,造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难度增加。建议制定村规或环境卫生公约,引导农民树立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卫生意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宣传,引导村民树立绿色生产生活观念。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公司运营、社会参与的“乡村管理+公司运营”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龚定荣

龚定荣认为垃圾分类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淡薄,社会协同力度还不够,垃圾回收体系尚不完善,特别是垃圾分类的闭环系统尚未形成,源头分类不实、终端运输混运、后端处理混合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制约了垃圾分离治理的效果,亟待破解源头分类难和后续环节“梗阻”难题。因此,龚定荣建议完善配套体系,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各个环节的配套设施。特别是建立与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运输体系、与前端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切实解决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吴德伟

吴委员认为,执行垃圾分类要从宣传教育、政策法规、生产源头、垃圾流转等多方面、多环节下大力气,齐抓共管。多环节多方面合力推进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