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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示范城市“限期”将至,垃圾分类如何分出价值?

根据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年底前,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如今“限期”将至,关于垃圾分类的话题热度也持续上升:继7月上海市垃圾分类交出周年答卷后,8月北京市也迎来垃圾分类季考,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又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就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作出安排……

近年来,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铺开,成效初显。但是,当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仍存在短板和弱项,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转运体系仍不健全,焚烧处理方式占无害化处理方式的比重依旧偏低。数据显示,我国是垃圾产生大国,每年城市垃圾清运量为2.15亿吨,其中56%采取填埋方式处理,采用焚烧和回收利用的方式占比仅为40%。垃圾填埋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威胁。探索合适的垃圾分类、回收和利用方式成为当前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46个重点城市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匹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

目前,在我国600多座城市中,2/3的城市已陷入“垃圾围城”困境,垃圾的前端分类越细,成本越高。如何找到“消化”这些成本的出口,使垃圾真正变废为宝,是将垃圾分类这项工作进行到底的关键。这既需要在前端进行恰当的分类,也需要在后端因势利导,鼓励社会各界把分垃圾当成分资源,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实现从垃圾分类、分拣、分运到分用、分发、分利的转变。

如何对社会资本“诱之以利”,通过市场这只无形之手,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垃圾分类处置,加快提高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处理能力?

笔者认为,应加快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垃圾处置设施规划建设,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坚持从源头开始,全程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垃圾分类体系的融合,积极探索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产业补贴机制。鼓励环卫、再生资源龙头企业依托现有垃圾收运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通过延伸产业链参与资源化利用,提升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积极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和可回收物统计制度,实现可回收物信息统计科学化。

 同时,应因地制宜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特别是统筹解决餐厨垃圾等易腐垃圾处理问题。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生活垃圾中餐厨垃圾占比达到59.3%,接近60%。我国城市每年产生餐厨垃圾不低于6000万吨,年均增速预计达到10%以上。餐厨垃圾由于其固液混合,具有高油脂的成分特点,相较于其他生活垃圾,不好清理,需要高温处理、固液分离。因此,可以通过政策鼓励和引导,让更多的社会资本加入餐厨垃圾回收、餐厨垃圾处理饲料加工、工业用油加工产业,这样不仅可以节约资源并产生经济效益,还可以促进就业以及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餐厨垃圾的回收利用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同时,必定也会增加政府的财政税收收入,进而产生更多的社会效益,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总之,必须加强垃圾分类全过程体系设计,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用新技术和体系建设思维,让垃圾分类分出“价值”。(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