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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4总图运输 7
4.1一般规定 7
4.2厂址选择与总体规划 7
4.3总平面布置 8
4.4竖向设计 9
4.5管线综合布置 10
4.6厂区道路 11
4.7厂区绿化 12
5建筑废弃物处置 13
5.1一般规定 13
5.2预处理 14
5.3分选分离 15
5.4破碎、筛分 17
5.5骨料整形 18
5.6泥水分离 18
5.7回收物处理 18
5.8再生材料储存 18
6再生产品生产系统 20
6.1再生混凝土 20
6.2再生干混砂浆 21
6.3砖粉 21
6.4再生水泥砖、砌块 26
6.5道路用再生无机结合料 26
6.6轻质物资源化 27
7信息化与自动化 28
7.1一般规定 28
7.2网络设施 28
7.3视频监控系统 28
7.4生产过程自动化 29
7.5运营管理系统 31
8辅助生产设施 33
8.1控制室 33
8.2试验室 33
8.3压缩空气站 34
8.3机电维修车间 34
8.4地磅 35
9建筑与结构 36
9.1一般规定 36
9.2建筑构造设计 37
9.3主要结构选型 38
9.4结构布置 38
9.5设计荷载 39
9.6结构计算 41
10供配电 42
10.1一般规定 42
10.2用电负荷 42
10.3供配电 42
10.4厂区配电线路 43
10.5车间配电 44
10.6照明 45
10.7防雷与接地 46
11给排水与供热通风 48
11.1给水与排水 48
11.2供热 49
11.3通风 49
11.4空气调节 50
12节能 51
12.1一般规定 51
13.2生产工艺节能 51
13.3节电 51
13环境保护 53
13.1一般规定 53
13.2大气污染防治 53
13.3噪声污染防治 54
13.4污水处理 55
13.5环境保护监测 55
14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56
14.1一般规定 56
14.2消防安全 56
14.3交通安全 56
14.4设备设施安全 57
14.5电气安全 57
14.6职业卫生 58
本规范用词说明 59
附: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在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中,遵循国家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实现建筑废弃物处置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总体目标,确保生产活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清洁环保、节能减排,制定本规范。

  【条文说明】1.0.1本条为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本条文提出“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是工厂设计应贯彻的方针。“安全可靠”是工厂建设和生产的前提;“技术先进”是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条件,“清洁环保、节能减排”是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发展的环境要求;“经济合理”则是在满足环保和生产效率、效益需要,工程投资合理,提高投资收益率,不提倡低投入、简单生产。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的设计。

  1.0.3当建筑废弃物中含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务院第39号令)中的危险废物时,处置工艺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1.0.4新建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应符合所在地区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存量、增量建筑废弃物的总体情况,因地制宜,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确定。

  【条文说明】1.0.4生产工艺与装备的选用直接决定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工厂的资源化率水平。建筑废弃物因受原有建筑结构直接影响导致成分复杂,极具区域特性,在规划设计废弃物再生工厂时,应将当地建筑垃圾存量特性以及老旧、拆迁建筑物特点作为首要考虑因素。且应经综合效益和市场需求的分析研究,选用先进、适用、经济、可靠、高资源化率的生产工艺与装备。

  1.0.5改建、扩建工程应合理利用原有建筑物和适用的生产工艺与装备及辅助设施。

  【条文说明】1.0.5为节约工程建设投资,本条规定了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的改建、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老厂原有条件,避免重复建设。

  1.0.6建筑废弃物工厂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0.6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涉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故本条规定在设计中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节约能源、消防、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