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为全面推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统筹提高各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大力提升“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能力,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联系,相关厅局共同参与编写了《吉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