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救灾捐赠中心消防洒水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北省民政厅救灾捐赠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民政厅救灾捐赠中心消防洒水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民政厅救灾捐赠中心消防洒水车采购
项目编号:ZCZB-2016-16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敦楠
项目联系电话:0311-680997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民政厅救灾捐赠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
联系方式:王主任 0311-673618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敦楠0311-68099799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楼20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生产厂家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审查以上资料的原件留复印件,证件不全者恕不接待。招标代理机构将向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供货期:不超过 90 日历天
采购内容:消防洒水车采购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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