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12方吸污车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企业信息]12方吸污车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企业信息]12方吸污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GY-CGSZ20190109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5月13日
采购日期: 2019年5月1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奥斯昕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965号省建地材站B6幢401室
成交金额:488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12方吸污车,数量:1辆,单价:488000元,品牌:徐工;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交付;
评审委员会名单:程润泽、林新华、许殿武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企业信息]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306号建设大厦12楼
联系人:林新华
联系方式:139657411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696号建工大厦11楼
项目负责人:张新强
联系电话:0558-2238259 13635583255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收取 收费金额:2000元
公告期限:2019 年 5月17日至 2019年5月2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696号建工大厦11楼,联系电话:0558-223825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239007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效标单位:
1、阜阳市通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其他技术要求材料及图片证明材料;
2、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技术参数中外形尺寸误差大于2%,灌体有效容量小于12立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特此公告。
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企业信息]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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