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建厅:推进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完善焚烧厂等终端设施
近日,陕西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全面做好2020年村镇建设工作的通知》,部署2020年村镇建设工作。通知要求,村镇建设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村镇建设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要多措并举、建管并重,突出生活垃圾治理。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市县要按照《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和《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管理要求》,尽快选择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村处理、镇处理、片区处理、县处理”治理模式,积极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就地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支持供销社参与农村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试点示范,不断规范收集、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
二是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滞后短板。各市、县(市、区)要加快村庄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建设,配置清扫工具、转运车辆等设施设备,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确保垃圾及时收集清理;要加紧建设完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鼓励焚烧厂等终端处理。市、县两级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拓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是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做好移交和后续管理。要加大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的查处力度,及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治不到位、管理不严格,产生新的污染点要坚决进行整改,切实防止反弹。省厅将适时赴各地组织抽查检查,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四是加大督促考核推进治理工作。继续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终考核”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调度和整治力度。对审计反映的处理体系不健全、设施建设滞后、保洁力量不足,以及群众反映的乱堆、乱倒、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市县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核查处理。对问题较多的,省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督导。要总结推广有效措施做法,确保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高质量推进。
另外,通知还就美丽乡村建设、农房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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