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2023年-2025年垃圾分类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32023000037
二、项目名称:采购2023年-2025年垃圾分类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天府泽川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4号楼5楼 | 1,69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天府泽川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采购2023年-2025年垃圾分类服务 | 对青白江7个镇(街道)共计83个村(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实效评价督导服务,对各村(社区)内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进行督导和查验,对各镇(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 (一)垃圾分类工作实效督导 1.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9名专职实效评价督导员,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开展垃圾分类实效督导相关工作。(提供人员名单及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配备专用工作汽车1辆。(已有车辆的,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购买合同(或发票)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成交后车辆服务于本项目的承诺函;成交后配备的,提供成交后该车辆服务于本项目的承诺函。) 3.对青白江7个镇(街道)共计83个村(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实效评价督导服务,对各村(社区)内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进行督导和查验,对各镇(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垃圾分类实效评价督导员毗河以北镇(街道)安排6名,毗河以南镇(街道)安排3名。 4.对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检查台账,对“混收混运”的及时上报采购人,每月不低于5次。 5.配合采购人完成各类垃圾分类检查,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迎检点位进行预先检查、配合指导受检单位规范设置分类设施、配合指导受检单位按照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推进有力。 (二)垃圾分类收运 1.负责青白江区可回收物及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工作,在青白江区内组建1支可回收物流动回收队伍,配置3名专职回收人员,3辆专用运输车。 2.车辆类型为全密闭车辆; 2.1车辆载重不小于0.5吨; 2.2车辆标识需符合国标《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相关要求。 3.人员及车辆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配备。 4.回收过程中,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佩戴工作证、工作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回收模式,实行公开定价回收。拥有独立的回收服务平台,回收数据能自动称重并上传,提供上门回收后台数据。每月回收总重量不少于9吨。 (三)垃圾分类信息采集 1.配备2名专职垃圾分类信息专员。工作信息简报:对青白江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以工作信息、工作简报形式推广青白江区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特色亮点、经验做法等,配合采购人对上汇报和争先创优。此项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并于当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提供人员名单及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媒体宣传报道:邀请四川日报、成都日报、西南商报、华西都市报、新浪四川、四川新闻网、腾讯大成网、网易等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对青白江区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报道内容主要包括青白江区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宣传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全年不低于2次媒体报道,形式不少于1次报纸报刊报道和1次新媒体报道,且宣传报道须为专题报道,报道字数不少于500字,此项工作应于当年11月全面底前完成。(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日常信息推送:对青白江区垃圾分类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提炼,选取工作中的亮点、工作实时动态、垃圾分类活动,及时形成工作信息和推文,配合采购人在社会公众信息平台、政府部门公众号、网站等推送,带动垃圾分类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每月配合推送的信息、推文数量不得低于2篇。 (四)垃圾分类宣传培训 1.配备5名垃圾分类宣传人员组成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包含1名专职宣传组长,1名宣传讲师,3名专职宣传组员。(提供垃圾分类宣传人员名单及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依据区域、活动对象的不同,按月、按年制定垃圾分类宣传计划。 2.1每月开展2场垃圾分类专题宣传培训活动,全年不低于24场,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每场活动规模不少于30人;宣传培训活动重点覆盖大中型居住小区、公共场所,重点宣传《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泛动员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节目表演、集中宣讲、游戏互动、有奖问答、现场回收,每场活动时长不低于2小时; 2.2每月定期开展1场可回收物回收活动,1场有害垃圾收集活动,采取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形式; 2.3每季度开展1次垃圾分类线上互动活动,每场参与人数需达500人以上;全年开展2场大型垃圾分类线下活动。以上所有垃圾分类相关活动,供应商自行负责协调活动场地、组织活动人员、人员签到、填写问卷调查等事宜。 3.配置活动宣传物料。制定与活动内容相对应的横幅、活动展架等氛围营造物料;在活动中发放宣传礼品,小型活动须发放不少于50份总价值不低于250元的小礼品,线上活动须发放不少于100份总价值不低于6000元的小礼品,大型活动须发放不少于100份总价值不低于5000元的小礼品,礼品上均须印刷采购人指定的图案或标志。 4.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每月进小区入户宣传的小区数不低于20个(保留入户宣传水印照片)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完全响应文件要求,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采购合同等内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的规定以及采购项目具体要求 | 1,696,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温雅琴(采购人代表)、李俊、刘玉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6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拟采购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次年预算充足的情况下续签次年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青运路199号
联系方式:028-83306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同华大道99号斯迈特国际广场1101、1114号
联系方式: 028-68433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经理
电话: 028-68433993
四川汇青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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