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江北城街道办事处所需2023年-2026年清扫作业服务项目(JBQ23C00108)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江北城街道办事处所需2023年-2026年清扫作业服务项目(JBQ23C00108)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8月18日
项目概况: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江北城街道办事处所需2023年-2026年清扫作业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9月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BQ23C00108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江北城街道办事处所需2023年-2026年清扫作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781,663.06元
最高限价:11,781,663.06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采购品目 | 11,781,663.06元 | 1 | 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例为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00%,其中,接受分包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中60.00%需为小微企业提供,其余全部由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需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
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其中,应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
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
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县级及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运输服务许可证》。
注:投标人已按“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许可证的,提供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携带必查,未提供原件为无效投标。若重庆市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类证书如证书名称不一致的,以当地核发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许可证非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必须承诺中标后,进场前提供经重庆市城市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8月18日 至 2023年8月25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免费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9月8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9月8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3年9月8日 10: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江北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经办人:赵雁
采购人电话:02361967718
采购人地址:江北区五里店南方上格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6756379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雁
项目联系人电话:13983031369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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