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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就修订《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行业标准《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3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309153696@qq.com。
2.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7号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邮政编码:3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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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修改了适用范围;调整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调整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总体要求;原第4章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方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删除了车吨位法、实吨位法;增加计量统计法,并对采样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要求;原第5章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方法删除了多元线性回归预测法;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要求;删除原第6章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的应用章节。增加分类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章节。删除原标准规范性附录B、附录C、附录D相关内容。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9年首次发布为CJ/T106-1999;
2016年第一次修订为CJ/T106-2016;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