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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孟清:如何衡量垃圾产量?

如何科学衡量垃圾产量?

当前衡量垃圾产量(排放量)用“垃圾产量(排放量)”衡量总量和用“人均垃圾产量(排放量)”比较垃圾产量(排放量)的时空变化;但仔细辨别,这里有几个问题,一是产量与排放量的差别,二是人均是否可以准确反映垃圾产量(排放量)积年累月的变化规律或不同地区的比较。

这里,仅讨论人均垃圾产量(排放量)问题。至于产量与排放量,我们现有数据都是基于排放量而不是产生量,因为我们并没有统计垃圾产生者自己利用的垃圾量。

我们知道,垃圾产量(排放量)取决于人口、消费、生产和政策4大类因素:(1)人口:人口数量、人口密度、结构、年龄;(2)消费(居民消费和政府购买):居民可支配收入、政府消费、居民和政府消费偏好与预期;(3)生产:生产力、生产要素、目标市场(国内、出口);(4)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那么,用人均垃圾产量(排放量)是否科学就看人的因素是否是决定垃圾产量(排放量)的关键因素。

虽然决定垃圾产量(排放量)的4大类因素都强烈地指向“人”,消费、生产和政策都取决于人,而且反作用于当地人口数量、密度、结构和年龄,但有出口、开放与人口流动性、政府购买和政策等因素游离于当地人之外:出口主要作用于当地之外的人,地方用户籍人口数量或常住人口数量做人均统计时漏掉了流动人口的贡献,政府购买和政策与当地人口数量的关系较弱;此外,人口是个慢变化变量,甚至滞后于垃圾产量(排放量)的变化;由此看来,人均垃圾产量(排放量)不能准确反映当地垃圾产量(排放量)的变化规律。

其实,有个现存的变量,即GDP,比人口更合适关联垃圾产量(排放量)。影响GDP的几大类因素正好是影响垃圾产量(排放量)的因素,垃圾产量(排放量)与GDP正相关,而且,GDP较之人口是个快变量,可即时反映经济社会的变化,将垃圾产量(排放量)与GDP关联可以更准确反映垃圾产量(排放量)的变化规律,可以讲,垃圾是经济社会的物质表象,正如美国作家韦伯曼(A.J.Weberman)所言“一个人扔掉的东西体现了他的所有”。

因此,建议衡量垃圾产量(排放量)采用2个指标:垃圾产量(排放量)和单位GDP垃圾产量(排放量)。

单位GDP垃圾产量(排放量)不仅可用于衡量垃圾产量(排放量)随时空的变化:用于评价各地垃圾产量随时间的变化和用于比较各地垃圾产量,还可用于衡量各地GDP的物质损耗。2020年广州万元GDP的垃圾产量(排放量)约为260千克/万元GDP(2011年约为300千克/万元GDP)。

至于生活垃圾产量(排放量),主要取决于人口和消费2大因素,如果人口流动性不大,采用人均也是比较准确的;但仍然不如采用单位GDP生活垃圾产量(排放量)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