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环卫网

  • 城乡环卫>
  • 热点新闻>
  • 上市公司把一地城管局告了,称近3年垃圾处理服务费上千万元,分文未付

上市公司把一地城管局告了,称近3年垃圾处理服务费上千万元,分文未付

8月16日晚,万德斯(688178.SH)披露,公司就与周口市淮阳区城市管理局的服务合同纠纷向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8月16日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图片

公告相关内容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周口市淮阳区城市管理局的服务合同纠纷向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4)豫1603民初6020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63774904W
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57号
法定代表人:刘军

被告:周口市淮阳区城市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727MB1B43766C
住所地: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新星南路与弦歌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任朋辉

(二)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处理费13,743,003元及资金占有利息251,863元(以7,300,400元为基数,利率3.45%,自2023年8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2021年11月,原、被告签署《周口市淮阳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浓缩液全量化处理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提供浓缩液全量化处理服务,单价为365.02元/m³。截至2023年8月16日共处理20,000m³浓缩液,处理费为7,300,400元。2023年9月,原、被告续签服务合同,自2023年8月16日至2024年7月18日期间又处理17,650m³浓缩液,处理费为6,442,603元,合计13,743,003元。

但截至目前,被告分文未付,被告延迟付款的行为给原告造成很大损失,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图片

据公司官网介绍,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长期专注于垃圾污染治理、工业废水零排放及废盐资源化、新能源材料提取等领域,2020年1月14日在科创板上市,简称“万德斯”,股票代码“688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