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环卫网

  • 城乡环卫>
  • 热点新闻>
  • 全国首次!成都就展会垃圾立规:要分类利用,计量称重建立“量化体系”

全国首次!成都就展会垃圾立规:要分类利用,计量称重建立“量化体系”

成都市博览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城管委、成都市商务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成都市展会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展会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处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展会垃圾要分类利用,无害化处理

办法指出,所称“展会垃圾”,是指在展会活动举办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展会生活垃圾和展会搭建垃圾两大类。其中,展会生活垃圾属于城市生活垃圾,展会搭建垃圾属于城市建筑垃圾(装修垃圾)。
其中,展会生活垃圾是指在展会活动举办过程中,参展参会群体产生的生活类固体废物,如宣传资料、矿泉水瓶、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
展会搭建垃圾是指在展会活动布展、撤展阶段,因搭建或拆除展位、氛围装置等各类临时建(构)筑物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其他废弃物以及装饰类固体废物,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搭建垃圾,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废弃的金属、纸板、玻璃、塑料等再生资源和可回收利用的木材等;
(二)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有害,或对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弃涂料、废油漆桶、废荧光灯管、废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等;
(三)其它搭建垃圾,指除可回收搭建垃圾、有害垃圾外的搭建垃圾,包括废弃的展品包装袋、塑料泡沫、喷绘布、KT板、地毯、灯箱等。
办法要求,本市展会垃圾处置管理工作按照绿色低碳、市场化运作的思路,通过集中处置和二次分拣利用,落实减量分类要求,逐步提高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可以再利用或者再生利用的,应当依照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有关管理要求回收利用;不能再利用或者再生利用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
展馆应按标准要求设置展会垃圾收集区
办法规定,会展场馆应参照《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公共场所)》等标准规范设置展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分类收集房是指供分类收集和存放展会生活垃圾的场所,宜包括收集暂存区、收集容器清洗区,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至少设置1处分类收集房,规模应满足展会垃圾分类收集、存放需求,并与收运频率相适应;
(二)位置应固定,周边给排水、电力照明、消防交通等配套条件完善,方便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不影响周边环境;
(三)采取通风、降尘、除臭、隔声等环境保护措施,并设置消毒、杀虫、灭鼠等装置;
(四)鼓励设置展会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区,张贴标识标志,并分类暂存。
鼓励会展场馆经营管理单位、展会活动举办单位通过组建专业队伍或服务外包等方式,在展会活动举办期间设立分类投放劝导员,统一标识、用语,规范各方分类投放行为,指导和监督责任区内展会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
展会活动举办单位、参展单位、搭建服务单位和观众等参展参会群体是展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自觉履行分类投放义务。
展会搭建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办法还规定,展会搭建垃圾实行集中处置管理,即应由展会活动举办单位或会展场馆经营管理单位将展会活动布展、撤展阶段产生的展会搭建垃圾集中起来,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垃圾收运处置单位统一清运、规范处理。不得与展会生活垃圾混装混处,不得擅自倾倒。
展会活动搭建服务单位应参照《GB/T41129-2021绿色展台评价指南》要求,优先选择使用可回收、可拆卸、可循环的模块化展具、装配式构件和可降解材料,尽量减少一次性材料的使用量。
展会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应将展会搭建垃圾送至城市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处置场所进行分拣、资源化再利用,降低展会搭建垃圾直接焚烧处置量。
鼓励展会搭建垃圾中其他搭建垃圾的收运车辆,配置定位、车载称重、视频监控等智能感知设备。
计量称重,建立展会垃圾“量化体系”
办法指出,展会生活垃圾、展会搭建垃圾的出馆数据由会展场馆经营管理单位负责采集,通过设置地磅等计量设施设备称重后,按照展会垃圾分类要求,自动上传至市会展行业管理部门智慧会展监管平台。
展会生活垃圾、展会搭建垃圾的收运数据由展会垃圾收运处置单位负责采集,通过收运车辆车载称重感知设备称重或二次分拣处置场所地磅称重计量后,按照展会垃圾分类要求自动上传至城市管理部门智慧监管平台。
展会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和展会搭建垃圾中的再生资源经核对后,由会展场馆经营管理单位建立管理台账反馈至属地商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
展会垃圾中的有害垃圾经核对后,由会展场馆经营管理单位建立管理台账,反馈至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城市管理部门。
展会生活垃圾、展会搭建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无害化处理等处置数据,由城市垃圾分拣处置场所经营单位负责采集,上传至城市管理部门的智慧监管平台。
展会活动举办单位负责统计每场展会活动展会搭建垃圾的产生量,形成管理台账,于展会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会展场馆经营管理单位。
会展场馆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统计本场馆年度展会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每季度展会搭建垃圾的产生量,形成上一年度展会生活垃圾和上一季度展会搭建垃圾的管理台账,于自然年或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会展行业主管部门。
展会垃圾收运处置单位负责统计展会生活垃圾、展会搭建垃圾的收运量、处置量,形成上一年度展会生活垃圾和上一季度展会搭建垃圾的管理台账,于自然年或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城市管理部门。
市会展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商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展会垃圾量化指标体系,统计全市会展场馆、展会活动的展会垃圾的产生量、处置量,测算全市展会垃圾年度产生量、年度处置量和资源化回收利用量(率)、无害化处理量(率)。
据悉,成都市此次出台的展会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是国内首次就展会垃圾收运处置制定政府管理规定,有望发挥一定的行业引领作用,助力会展行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目标!